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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报咸阳讯(洪强 记者 陈奋翔)5月2日,咸阳市长武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昭仁中队在创业一路开展“五一”假期酒驾夜查行动。
22时30分许,执勤民警对一辆白色的普通客车进行检查时,发现驾驶人张某某身上有酒味,随即对其进行了呼气式酒精检测,现场呼气酒精检测值为78mg/100ml,张某某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。经调查,张某某并不是第一次饮酒后驾车,其在2016年4月29日23时第一次饮酒驾车被查,又在2017年3月16日因二次饮酒后驾车被吊销驾驶证,这次属于第三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。
随即,执勤民警当场对张某某开具了行政强制措施,并扣留了机动车,等待这名“酒驾老司机”的将是更为严厉的处罚。长武交警表示,对于这种无视自己和他人生命安全的行为,绝不姑息,对这种屡教不改的驾驶员,定当从严查处。
咸阳市机动车民警酒驾老司机